大項名稱: | 戶口登記、遷移核準 | ||
事項編碼: | 00413825-010062-002 | 辦件類型: | 即辦件 |
申報對象: | 面向個人 | 事項類型: | 公共服務 |
實施部門: | 市公安局 | 主辦處室: | 廈門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 |
聯(lián)系人: | 無 | 聯(lián)系電話: | 0592-2034304 |
數量限制: | 不限制 | ||
辦理流程: | 第一步: 網上申請: 用人單位登錄 上傳材料(如前所述) 上傳電子材料應注意: 1、申請表可以以Word格式上傳,其他材料得是照片格式或者PDF格式 2、單項材料有多份或多頁的需打包壓縮后再上傳(如材料2、材料3)。 3、收入限制:重點軟件行業(yè)人才落戶中,大專及以下學歷所需年薪計算公式:本年度公布的社平工資基數*12*1.5,適用期限:本年7月-次年6月。如:2018年公布的社平工資為6288元,則大專及以下學歷年薪需達到11.3178萬元(含獎金)。2018年7月-2019年6月期間申請落戶的,擬落戶人提供的上一年度的年總收入應達到11.3178萬元及以上。 第二步:提交紙質材料 1、在網上提交申請通過以后,廈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員會電話通知前往辦理 2、辦理地址:市行政服務中心3樓B廳23號經信局窗口 3、辦理時間:周一至周五 上午 9:00-12:00 ,下午 13:00-17:00 提交紙質材料應注意: 1、申請表需提供原件3份,并加蓋單位公章; 2、材料2需正面+反面,掃描復印在同一A4上; 常見錯誤示例 1、材料2、材料3有多項或多頁,未打包上傳,造成后頁覆蓋前頁; 2、紙質材料3中的社保時長與申報途徑不符。 第三步:紙質材料通過審核以后,前往各區(qū)所在行政服務窗口(公安局窗口)辦理準遷證 1、帶上剛審核的材料 2、帶上身份證、戶口本 4、省內網上遷移、省外戶口線下遷移 第四步: 1、省內戶口提交在網申戶口遷移申報3個工作日以后去擬落戶的派出所辦理落戶 2、省外戶口帶上、寄回“準遷證”親自或請老家人去身份證上的公安局辦理戶口遷移 |
||
申報材料: | (一)重點軟件和信息服務業(yè)大專及以下學歷人才落戶 1.《廈門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(yè)人才落戶申請表》(原件3份) 2.本單位連繳一年社保證明(復印件1份,企業(yè)無需提交,審批部門自主調閱) 3.上一年度在廈個人所得稅申報明細(原件1份)(大專及以下學歷人才年度申報工資總額需達到社平工資1.5倍以上(以在廈個人所得稅申報明細為憑計算);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不受收入限制) (二)軟件和信息服務業(yè)本科及以上人才落戶 1.《廈門市軟件和信息服務業(yè)人才落戶申請表》(原件3份) 2.本單位連繳三個月社保證明(復印件1份,企業(yè)無需提交,審批部門自主調閱) 3.擬落戶當事人的畢業(yè)證(原件及復印件1份,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(yè)生落戶需提供) |
||
紙質材料領取方式: | 網上下載 | ||
交通指引: | 可以乘坐18路,49路,82路,757路,856路坐到“行政服務中心站”下車即可 | ||
監(jiān)督和投訴電話: | 市長專線:0592-968123 市效能辦投訴電話:0592-5111510 | ||
受理形式: | 登錄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(網址:http://xm.fjbs.gov.cn/),進行網上申報,網上申請、預審和受理,窗口紙質核驗辦結(只需領取結果文件時,提交紙質材料) | ||
在線咨詢投訴: | 微信: xmbmw123 | ||
法定時限: | 20個工作日 | 承諾時限: | 5個工作日 |
承諾時限說明: | 即來即辦 | ||
是否收費: | 否 | 繳費方式: | |
收費主體: | |||
收費標準及依據: | |||
結果領取方式: | |||
辦理結果: | 申請對象窗口領取 |
行政服務 中心窗口 |
辦公時間 | 受理地點 | 交通指引 |
---|---|---|---|
周一至周五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 上午:9:00-12:00;下午:13:00-17:00 | 1、窗口受理,受理地址: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B廳25號(廈門市湖里區(qū)云頂北路842號); 2、網上受理,網址為http://xm.fjbs.gov.cn/service.action?fn=detail&unid=68BB268B8CF280E1A7155C0861192395 |
申請方式 | 網上申請到窗口最多 次數(含領取結果) |
承諾到窗口最 多次數說明 |
---|---|---|
網上申請和預審,窗口紙質材料收件受理(收到紙質材料后才能受理) | ||
部門本部受理 | ||
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 | ||
網上申請、預審和受理,辦結后到窗口核驗紙質材料,領取結果 |